“天水圍奪刀傷人懶人包” 2026年10月26日下午4時半,天水圍俊宏廣場對開。一個尋常的街市下午,被一聲粗口同一下奪刀動作徹底打破。閉路電視影片記錄了全過程:一名頭戴鴨舌帽的男子,在馬路上抬手指住行人路上一名黑衣男子,黑衣男一邊講電話,一邊移步至前方肉檔。戴帽男逕自走向對方,趁其不備,一把奪過肉檔用來切豬肉的刀,以刀面用力拍打黑衣男,同時大喝「X你老X!」。檔販與途人嚇得四散,肉檔職員慌忙勸阻:「唔好唔好,千祈唔好咁呀!兄弟你放低把刀喇!」。呢一刀,斬開咗一單涉及前任、現任與一間豬肉檔嘅街頭風暴。
事件時序:由肉檔奪刀到超市再遇
| 時間 | 事件 |
|---|---|
| 10月26日下午約4時半 | 戴鴨舌帽男子在俊宏廣場對開肉檔,突然奪去豬肉刀,以刀面拍打38歲姓布黑衣男,肉檔職員急勸「兄弟放低把刀喇!」 |
| 糾纏期間 | 施襲男持刀指嚇布男,左手擊打其頭部及推撞,粗口橫飛,追問「XX喺邊度?」;布男回應「我點知呀?你自己打畀佢。」 |
| 布男逃脫 | 施襲男揮刀摑打布男面部,再將刀擲向其背,利刃墜地。肉檔職員趁機提醒「走呀走呀,快啲走呀!」,布男拔腿狂奔逃離 |
| 下午4時34分 | 警方接報,天瑞路88號俊宏廣場對開肉檔發生傷人案 |
| 其後 | 施襲男在街尾一間超市與34歲姓梁前女友相遇,兩人走到天瑞路十字路口、俊宏廣場對開時,施襲男再用手襲擊梁女,傷及其頭部及眼部 |
| 事後 | 布男頸部及背部受傷,梁女頭部及眼部受傷,兩人送往天水圍醫院治理;案件列作「傷人」及「普通襲擊」,元朗刑事調查隊第10隊追緝施襲男 |
現場細節:奪刀、拍打、擲刀 肉檔職員一句「兄弟」救全場
閉路電視影片嘅細節,比任何文字描述都更觸目驚心。戴帽男奪刀後,並冇即刻揮斬,而係以刀面用力拍打布男,似係想羞辱同威嚇多過想攞命。佢左手擊打布男頭部、推撞對方,粗口橫飛:「X你老X,你係咪玩嘢呀!」肉檔職員嘅反應,係全條片最關鍵嘅一刻——佢冇退縮,而係不斷勸阻:「唔好唔好,千祈唔好咁呀!兄弟你放低把刀喇!」。呢句「兄弟」,既係緩和氣氛嘅策略,亦係將施襲者由「持刀狂徒」拉返做「一個人」嘅嘗試。施襲男步步進逼,追問「XX喺邊度?」,布男回應「我點知呀?你自己打畀佢。」呢句回應,換嚟施襲男揮刀摑面,一聲巨響「啪」聲惹來旁人驚叫。布男掩面捱打,施襲者再將刀擲向其背,利刃墜地。肉檔職員見機不可失,即刻大叫「走呀走呀,快啲走呀!」,布男先至可以拔足狂奔,撿回一命。
現場關鍵動作 內容 奪刀方式 逕自走向肉檔,一把奪過豬肉刀 施襲手法 以刀面拍打、持刀指嚇、左手擊打頭部、揮刀摑面、擲刀 肉檔職員反應 勸阻「兄弟你放低把刀喇!」、提醒「走呀走呀,快啲走呀!」 布男傷勢 頸部及背部受傷,逃離現場後送院 施襲男目標 追問「XX喺邊度?」,明顯在尋找某人
有網民睇完影片後即時話:「肉檔阿姐嗰句『兄弟』,真係救咗條命,如果佢唔出聲,個黑衣男可能已經中刀。」亦有人抽水:「個醋漢擺明係想搵前女友,新歡只係出氣袋。」仲有人突破盲點:「佢擲刀嗰下,如果掟中頸或者頭,隨時死人,到時就唔係『傷人』咁簡單。」
人物關係拆解:前任、現任與一場避不開的相遇
警方調查後,還原咗三人嘅關係圖。38歲姓布男子,係34歲姓梁女子嘅現任男友;施襲嘅戴帽男,就係梁女嘅前度男友。換句話講,呢場街頭風暴嘅核心,係一個前任對現任嘅怒火,以及一個前任對前女友嘅執念。施襲男喺肉檔傷人後,並冇即刻離開現場一帶,反而喺街尾一間超市同梁女相遇。兩人走到天瑞路十字路口、俊宏廣場對開時,施襲男再用手襲擊梁女,傷及其頭部及眼部。呢個舉動,反映施襲男嘅目標可能從頭到尾都係梁女——布男只係佢搵梁女嘅「踏腳石」。有網民話:「佢由頭到尾都係想搵前女友,新歡只係阻住佢嘅人。」亦有人話:「如果佢真係咁嬲,點解唔直接搵前女友,要搞到肉檔阿姐同途人都驚餐死?」
法律分析:傷人+普通襲擊 最高可囚3年
案件目前列作「傷人」及「普通襲擊」,由元朗刑事調查隊第10隊跟進。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傷人」,任何人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襲擊他人,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至於「普通襲擊」,則根據第40條,最高可判處監禁1年。今次事件中,施襲男奪取豬肉刀作為武器,並以刀面拍打、擲刀等方式施襲,情節明顯較一般普通襲擊嚴重。若布男嘅頸部及背部傷勢被評定為「嚴重傷害」,控方有可能改以更嚴重嘅控罪起訴。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即使施襲男冇意圖殺人,但持刀喺公眾地方追打他人,本身已對公眾安全構成極大威脅,法庭喺判刑時必然會考慮呢一點。
控罪 法律條文 最高刑罰 傷人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 監禁3年 普通襲擊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 監禁1年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如適用) 《公安條例》第33條 監禁3年
網民熱議:肉檔阿姐成焦點 「天水圍真係無日安寧」
事件喺網上曝光後,討論焦點除咗落喺施襲男嘅動機之外,肉檔職員嘅反應亦成為網民熱話。有網民話:「肉檔阿姐好勇敢,把刀俾人搶咗仲夠膽出聲勸,換轉係我已經走咗。」亦有人抽水:「阿姐把刀俾人搶咗,之後仲要勸交,呢個服務態度邊度搵?」仲有人突破盲點:「如果阿姐唔出聲,個黑衣男可能已經被斬,佢真係救人一命。」另一邊廂,有網民將事件同近期天水圍多宗傷人案並置,慨嘆「天水圍真係無日安寧」。亦有人認為,感情糾紛唔應該訴諸暴力:「前任有新歡,你唔開心係正常,但攞刀出嚟就係另一回事。你傷咗人,自己又要坐監,值得咩?」
快問快答
問:事件幾時發生?喺邊度?
答:2026年10月26日下午4時34分,天水圍天瑞路88號俊宏廣場對開肉檔。
問:施襲男點樣傷人?
答:奪去肉檔的豬肉刀,以刀面拍打38歲姓布男子,並持刀指嚇、左手擊打其頭部、揮刀摑面及擲刀,布男頸部及背部受傷。
問:布男係咩身份?
答:布男為施襲男前女友(34歲姓梁女子)的現任男友。
問:施襲男有冇襲擊前女友?
答:有。他在附近超市與梁女相遇後,再用手襲擊其頭部及眼部。
問:肉檔職員有咩反應?
答:連忙勸阻「兄弟你放低把刀喇!」,並在利刀墜地後提醒布男「走呀走呀,快啲走呀!」。
問:案件列作咩控罪?由邊個部門跟進?
答:案件列作「傷人」及「普通襲擊」,由元朗刑事調查隊第10隊跟進,正追緝施襲男。
問:傷人罪最高刑罰係咩?
答: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傷人最高可判監禁3年;普通襲擊最高可判監禁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