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妻等夫30分鐘懶人包” 2026年10月22日晚上9時29分,旺角洗衣街與亞皆老街交界,車流如常。報案中心接到一通電話,報案人語氣急促,指有一名女子躺在馬路中心,懷疑被小巴撞到。警員和救護員接報趕至,現場卻不是一宗交通意外——而是一對夫妻的街頭糾纏。42歲蔡姓女子,當晚與38歲張姓丈夫相約在上址見面。丈夫懷疑去錯地方,蔡女呆等約30分鐘,情緒終於爆煲。她衝出馬路,倒在車來車往的路面。丈夫趕到,試圖將她拉回行人路,兩人卻在馬路中心雙雙倒地,拉扯、哭叫、爆粗、搶手機,歷時數分鐘的鬧劇,令途人一度以為發生搶劫。
現場影片直擊:哭叫「我唔制」、搶手機、雙雙瞓地
網上流傳的兩段影片,記錄了這場街頭糾纏的完整過程。片段開首,身穿背心的蔡女與黑衣丈夫站在一輛停在黃格內的小巴車門旁,同行還有一名非華裔男子。蔡女情緒極度激動,不停大叫「救命呀」、「我求下你」、「你咁對我」,更哭叫「我唔制」。丈夫試圖將她拉走,但蔡女反抗,兩人雙雙失去平衡,跌坐馬路中心。
其後丈夫站起,再次嘗試拖走妻子,其間爆出連串粗口:「X你老X」、「你行過嚟,我同你傾偈」、「你老X臭X」。混亂中,丈夫懷疑一度揮拳,蔡女再次倒地躺平,悲呼「我乜都冇」、「我求下你」、「好痛」。她更一度試圖搶奪丈夫的白色手機,丈夫奪回後怒罵「搶嘢」、「電話都搶」,蔡女則坐在馬路高呼「報警拉你」、「你咁對我」。由於兩人身處馬路中央,駛經車輛不斷響號,險象環生。一名非華裔男子一直站在附近,不排除是途經想提供協助。小巴乘客見狀報警,事件才告一段落。
| 現場關鍵細節 | 內容 |
|---|---|
| 女子哭叫 | 「救命呀」、「我求下你」、「我唔制」、「我乜都冇」、「好痛」 |
| 男子粗口 | 「X你老X」、「你老X臭X」、「電話都搶」 |
| 肢體動作 | 拉扯、雙雙跌坐路中、女子倒地躺平、疑搶手機、男子疑揮拳 |
| 交通影響 | 兩人身處馬路,駛經車輛不斷響號 |
| 旁人反應 | 非華裔男子在旁观望,小巴乘客報警 |
事件起因:丈夫去錯地方 30分鐘等候成導火線
警方調查後,還原了事件的起點。蔡女與張姓丈夫相約在旺角洗衣街與亞皆老街交界見面,惟丈夫懷疑去錯地方,蔡女在現場等候約30分鐘仍未見人,情緒逐漸失控,最終衝出馬路倒地。丈夫趕到後,試圖將她帶離馬路,但蔡女情緒未平復,雙方由言語衝突升級為肢體拉扯。最初報案人以為是小巴撞到人,警員到場後才發現是一場夫妻糾紛,案件最終列作「糾紛」處理,事件中無人受傷。
有網民睇完影片後抽水:「等30分鐘就衝出馬路,如果等一個鐘,係咪要跳海?」亦有人話:「個老公去錯地方,老婆等到爆煲,呢個劇本好多香港情侶都經歷過,但瞓馬路就誇張咗。」仲有人突破盲點:「佢喊『我唔制』嗰下,其實係咪想講『我唔制呀,你遲到』?」
警方定性與法律角度:列糾紛 但阻交通本身可罰
警方將案件列作「糾紛」,事件中無人受傷,兩人其後被轉介社工跟進。不過,從法律角度睇,兩人在馬路中心糾纏、令駛經車輛需要響號迴避,本身已可能觸犯相關法例。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28)條,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作出任何可能直接造成或導致公眾地方、運輸或交通受損或遭受阻礙的行為,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第1級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另外,根據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9(b)條,行人不得在過路處停留超過橫過該處所需時間,違者可處第1級罰款(2,000元)。
法律條文 內容 罰則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28)條 阻礙公眾地方或交通的行為 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9(b)條 行人不得在過路處停留超過所需時間 罰款2,000元
今次警方未有就阻礙交通部分作出檢控,但事件反映一個現實:情緒失控下的街頭行為,即使最終無人受傷,亦可能令當事人面臨法律風險。
網民反應兩極:同情女方 VS 批評雙方
影片在Threads及各大討論區瘋傳後,網民反應大致分為幾派。
「同情女方派」 認為,等候30分鐘被放飛機,情緒崩潰可以理解。有網民話:「等30分鐘,打幾次電話都唔通,個種無助感真係會令人癲。」亦有人話:「佢喊到咁淒涼,又話『我乜都冇』,可能唔止遲到咁簡單,背後仲有故仔。」
「批評雙方派」 就認為,無論咩原因,衝出馬路、阻礙交通、搶手機都係過火。有網民話:「馬路係用來行車,唔係用來解決感情問題。你瞓喺度,如果司機收掣不及,累己累人。」亦有人話:「個老公遲到係唔啱,但佢爆粗、疑揮拳,兩個都唔見得理性。」
「花生派」 嘅金句最精彩:「100歲唔死,日日都有新聞」、「以為搶劫,原來係感情糾紛,香港地真係咩都有」、「個的士司機同小巴乘客,應該好後悔行呢條路」。
派別 主要觀點 代表金句 同情女方派 等候30分鐘情緒崩潰可以理解 「等30分鐘真係會癲」「背後可能仲有故仔」 批評雙方派 衝馬路、阻交通、搶手機都過火 「馬路唔係用來解決感情問題」「兩個都唔理性」 花生派 事件戲劇性十足,金句連連 「100歲唔死,日日都有新聞」
快問快答
問:事件幾時發生?喺邊度?
答:2026年10月22日晚上9時29分,旺角洗衣街與亞皆老街交界。
問:涉事人物係邊個?
答:42歲蔡姓女子及38歲張姓丈夫。
問:事件起因係咩?
答:蔡女與丈夫相約見面,丈夫懷疑去錯地方,蔡女等候約30分鐘後情緒激動,衝出馬路倒地。
問:警方點樣定性事件?
答:警方將案件列作「糾紛」,事件中無人受傷,兩人其後被轉介社工跟進。
問:現場有咩混亂情況?
答:蔡女哭叫「我唔制」、「救命呀」,與丈夫拉扯,雙雙跌坐路中,丈夫曾爆粗及疑揮拳,蔡女試圖搶手機,駛經車輛不斷響號。
問:事件有冇人被捕?
答:根據現有報道,警方列作糾紛處理,暫時未有人被捕。
問:喺馬路糾纏有冇法律後果?
答:阻礙交通可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28)條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行人在過路處停留超過所需時間亦可被罰款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