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9日早上,軍裝警員朱振國在長沙灣保安道獨自巡邏時,截查一名形迹可疑的23歲青年廖智勇,遭對方突然拔出生果刀割傷左後頸大動脈。朱振國負傷追捕約50米後失血過多倒地,因腦部長時間缺氧導致全身癱瘓,從此失去言語及自理能力。臥病21年後,朱振國於2026年9月16日在廣華醫院因器官衰竭離世,終年52歲。案件震驚全港,時任警務處處長李明逵、鄧竟成等多名「一哥」曾到醫院探望。以下“朱振國離世懶人包”,整合案件時序、判刑與賠償爭議、關鍵時間線及快問快答。
案件時序:由截查到離世 21年完整時間線
本案橫跨21年,由2005年案發到2026年朱振國離世,關鍵節點如下。
日期 事件 2005年7月19日 朱振國於長沙灣保安道市政大廈外截查廖智勇,遭割頸重傷,負傷追捕約50米後倒地 2005年7月19日下午 廖智勇在地鐵太子站向另一名警員自首 2006年4月 廖智勇在高等法院承認藏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傷人兩罪,判囚6年 2006年 政府向朱振國頒授金英勇勳章 2007年1月 律政司刑期覆核成功,上訴庭將廖智勇刑期加至10年 2008年 朱妻蔡燕萍代表丈夫入稟高等法院,向廖智勇及警務處索償 2011年4月 廖智勇服刑約5年9個月後獲准假釋,在一間寵物店工作 2011年 律政司向法庭呈交訴狀,披露警務處已向朱振國支付逾494萬元補貼及賠償 2016年 索償案達成和解,因廖智勇已破產,朱家及律政司均停止追討 2026年9月15日 傳出朱振國生命垂危,親友及同僚趕往醫院探望 2026年9月16日 朱振國於廣華醫院因器官衰竭離世,終年52歲
案發當日細節值得重溫。朱振國駐守長沙灣警署,當日早上8時許在保安道市政大廈外執行俗稱「單咇」的獨自巡邏。他發現廖智勇形迹可疑,上前截查及核對身份證期間,廖突然從身上拔出生果刀襲擊其左頸,傷及大動脈。朱振國雖血流如注,仍以手按着傷口負傷追捕約50米,最終因失血過多不支倒地。廖智勇其後跑入橫巷棄刀逃去,至同日下午在家人勸說下,於地鐵太子站向警員自首。
判刑爭議:原判6年加至10年 實際服刑5年9個月即假釋
廖智勇的量刑與假釋安排,是本案最具爭議的部分。他案發前曾在酒樓擔任兼職侍應,沒有刑事案底。2006年4月,他在高等法院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傷人兩罪,原被判囚6年。律政司認為判刑明顯過輕,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於2007年1月接納申請,將刑期增至10年。首席法官當時指出,案情嚴重,廖智勇以刀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警員,原審刑罰不足以反映罪責。
然而,廖智勇在2011年4月,即服刑約5年9個月後,透過懲教署「監管下釋放計劃」獲准提早出獄。相關委員會據報考慮到他屬初犯、犯案時年輕及在獄中行為良好,批准其在監管下釋放。他出獄後須接受感化官監管,直至原有10年刑期屆滿,並曾在一間寵物店工作。僱主當年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滿意其工作表現,希望外界給予他改過的機會。
朱振國的太太和母親均曾公開表示,不會原諒廖智勇。朱太蔡燕萍在2016年索償案和解後曾表示,訴訟終於告一段落,令她稍為放下多年的壓力,所得款項將用於家庭生活及支付女兒學費。
賠償與索償:494萬警隊賠償 廖智勇破產後無人追討
朱振國遇襲後需要長期住院及接受復康治療,醫療和生活開支龐大。翻查2011年法庭資料,律政司代表警務處處長入稟高等法院,向施襲者廖智勇追討賠償。根據律政司呈交的訴狀,警務處在朱振國遇襲後5年多以來,向他支付的補貼及賠償總額達494萬多元。
朱太蔡燕萍亦在2008年代表被評定為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丈夫,入稟高等法院向廖智勇及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律政司司長提出民事索償,指警務處安排丈夫獨自執行巡邏工作涉及疏忽。案件編號為HCPI 473/2008。案件糾纏8年後,至2016年達成和解,具體和解金額需要保密。由於廖智勇當時已被頒令破產,朱振國一方不再向他追討,律政司亦停止追索,故廖毋須賠償。
朱振國的母親在2016年索償案和解當日曾向記者表示,朱振國曾到過廣州求醫,當時略有好轉,但2008年回港後由於沒有私人看護、無專人按摩,手腳開始萎縮。朱振國的女兒曉彤在事發時僅8歲,她其後遠赴澳洲攻讀藝術設計並畢業,近年在澳洲生活。她曾在社交平台發帖稱對爸爸感到驕傲,打算將自己經歷輯錄成書,「希望以後如果自己有下一代,都可以知道我爸爸係一個英雄」。
金英勇勳章與警隊支援:多任「一哥」曾到院探望
朱振國的英勇行為獲特區政府肯定。2006年,政府向他頒授金英勇勳章,表揚他在2005年7月19日於長沙灣執勤期間奮不顧身的表現。授勳嘉許語指出,朱振國截停一名可疑人士調查時,遭對方以利刀襲擊頸部。他雖然血流如注,仍表現出「無比勇氣」,負傷窮追,勉力企圖逮捕仍然手持利刃的兇徒,直至失血過多才不支倒地。嘉許語形容,朱振國「甘冒生命危險執行職務,奮不顧身,堪稱英勇行為的最高典範」。
在這21年間,除了妻子、女兒及母親不離不棄,警隊亦曾透過醫療資助、探訪及生活支援等方式跟進其情況。多任警務處處長及警隊高層曾前往醫院探望,其中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竟成,更曾率領當年的行動處處長曾偉雄、刑事及保安處處長李家超,到廣州探望正在接受治療的朱振國。朱太曾表示,眾多探訪者中對李明逵的印象最深刻,朱母同樣認為李明逵是「最有心」。
快問快答
問:朱振國幾時離世?終年幾歲?
答:2026年9月16日於廣華醫院因器官衰竭離世,終年52歲。
問:廖智勇當年被判幾多年?實際服刑幾久?
答:原判囚6年,律政司覆核後加刑至10年,實際服刑約5年9個月後於2011年4月獲假釋。
問:案件點樣揭發?
答:2005年7月19日,朱振國在長沙灣保安道獨自巡邏時截查廖智勇,遭對方拔刀割傷左頸大動脈,負傷追捕後失血過多倒地。
問:朱振國獲咩勳章?
答:2006年獲政府頒授金英勇勳章,嘉許語形容其行為「堪稱英勇行為的最高典範」。
問:警務處賠償咗幾多錢?
答:根據2011年律政司呈交法庭的訴狀,警務處向朱振國支付逾494萬元補貼及賠償。
問:廖智勇有冇賠償?
答:廖智勇其後被頒令破產,朱振國一方及律政司均停止向他追討賠償,和解金額保密。
問:朱振國家人原諒咗廖智勇未?
答:朱振國的太太和母親均曾公開表示,不會原諒廖智勇。
重點一覽
2005年長沙灣巡邏割頸案,警員朱振國負傷追捕50米後全身癱瘓,臥病21年後於2026年9月16日離世。刀手廖智勇原判6年,加刑至10年,實際服刑5年9個月即假釋。警務處賠償逾494萬元,廖智勇破產後無人追討。朱振國2006年獲頒金英勇勳章,妻母至死不原諒廖智勇,女兒曉彤遠赴澳洲畢業後稱「爸爸係一個英雄」。案件橫跨21年,由截查到離世,是香港警隊歷史上最令人痛心的執勤遇襲事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