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筲箕灣MMA懶人包” 2026年10月19日,重陽節翌日,天晴氣朗,唔少市民一早到筲箕灣巴士總站排隊,準備搭城巴9號線上山掃墓。早上10時23分,一架往石澳方向嘅城巴正停喺總站上客,隊頭突然爆發激烈爭執。多名中年男女由口角升級為肢體衝突,互相推撞、揮拳捶打,粗口橫飛。混亂之間,有人企圖用手上嘅奶茶潑向對方,對方及時閃避,奶茶應聲倒瀉落地。原本平靜嘅候車人龍,瞬間變成街頭MMA擂台。
事件時序:由排隊口角到警員持盾到場
本案由一個排隊誤會,演變成全港熱議嘅「重陽MMA」,關鍵時間集中在10月19日早上。
時間 事件 10月19日早上10時許 市民在筲箕灣巴士總站排隊,準備乘搭城巴9號線前往掃墓或郊遊,隊頭兩批人疑因「打尖」問題爆發口角 早上10時23分 警方接獲巴士司機報案,指有人在總站爭執。涉事兩幫人互相推撞、揮拳,粗口橫飛,有人企圖潑奶茶但被閃避 警員到場 警員持盾到場處理,涉事乘客一度向警員表示和解 10月19日至20日 警方經深入調查,相信兩名男子曾因排隊問題互相徒手襲擊,分別在愛東商場及黃埔花園拘捕68歲姓蘇男子及50歲姓陳男子 案件跟進 兩人涉嫌「在公眾地方打鬥」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事件中無人受傷
打鬥經過逐格睇:揮拳、推撞、潑奶茶
從網上流傳嘅片段可見,事發時城巴正停喺總站上客,隊頭多名中年男女突然爆發衝突。雙方情緒激動,互相推撞兼揮拳,現場粗口橫飛,有人高呼「X你老X!」,亦有旁人試圖勸架大叫「唔好打交呀!」。混亂中,有人手持奶茶企圖潑向對方,對方反應極快,及時閃身避開,奶茶最終倒瀉喺地面。同行親友喺旁邊吶喊助威,氣氛緊張。
| 打鬥關鍵細節 | 內容 |
|---|---|
| 衝突起因 | 排隊期間懷疑有人「打尖」,引發兩批人不滿 |
| 肢體衝突 | 互相推撞、揮拳捶打 |
| 語言衝突 | 粗口橫飛,有人高呼「X你老X!」 |
| 武器 | 有人企圖以奶茶潑向對方,但被閃避,奶茶倒瀉落地 |
| 旁人反應 | 有人大叫「唔好打交呀!」試圖勸止,其他候車乘客退避 |
| 巴士司機 | 未有即時開車,靜待現場秩序恢復 |
警方行動:一度稱和解 深入調查後照拉人
警方接報到場後,涉事乘客一度向警員表示和解,事件看似告一段落。惟警方經深入調查後,相信兩名男子曾因排隊問題爭執,並互相徒手襲擊對方,最終於愛東商場拘捕68歲姓蘇男子,另於黃埔花園拘捕50歲姓陳男子。兩人涉嫌「在公眾地方打鬥」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
警方行動 詳情 接報時間 10月19日上午10時23分 現場處理 警員持盾到場,涉事乘客一度表示和解 深入調查 相信兩男曾因排隊問題互相徒手襲擊 拘捕行動 愛東商場拘捕68歲姓蘇男子;黃埔花園拘捕50歲姓陳男子 涉嫌罪名 在公眾地方打鬥 跟進部門 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
法律罰則:公眾地方打鬥最高囚12個月
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9條「在公眾地方打鬥」,任何人參與非法打鬥,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第2級罰款(現為5,000港元)及監禁12個月。今次事件中,兩名男子涉嫌因排隊糾紛而互相襲擊,即使事件中無人受傷,仍須面對法律責任。
網民熱議:香港「無處不MMA」
影片曝光後,網民反應熱烈,不少人調侃香港已經變成「MMA之都」。有網民話:「重陽節掃墓都可以打到咁,真係無處不MMA。」亦有人抽水:「排隊打尖係香港人嘅永恆難題,但估唔到會進化到潑奶茶。」仲有人突破盲點:「城巴車身貼住預防腳部勞損嘅廣告,有網民笑言:『用手好啦、唔止腳部勞損呀!依家全身勞損!』」呢啲留言,既係抽水,亦反映咗市民對公共秩序嘅無奈。
快問快答
問:事件幾時發生?喺邊度?
答:2026年10月19日重陽節翌日早上10時23分,筲箕灣巴士總站。
問:衝突起因係咩?
答:兩批排隊準備乘車掃墓的市民,疑因有人「打尖」引發不滿,爆發口角及肢體衝突。
問:打鬥中有咩武器?
答:有人企圖以奶茶潑向對方,但被閃避,奶茶倒瀉落地。雙方主要為徒手推撞及揮拳。
問:警方拘捕咗邊個?
答:68歲姓蘇男子(愛東商場被捕)及50歲姓陳男子(黃埔花園被捕),涉嫌「在公眾地方打鬥」。
問:事件有冇人受傷?
答:沒有。事件中無人受傷。
問:案件由邊個部門跟進?
答: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
問:公眾地方打鬥最高刑罰係咩?
答:根據《公安條例》第39條,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