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指張柏芝於多年合作期間收取預支片酬後,未拍攝多部電影。庭上控辯雙方多輪激辯,而張柏芝今日繼續接受盤問。面對大律師連番提問,她多次否認收款,並指多份合約及財務資料與本人無直接關係。


否認收款:我從未收過276萬
大律師詢問2012年合約上276萬元報酬是否曾經收取,張柏芝堅定表示從未見過、亦從未收到任何款項。她稱合約內容由助手 Emily 負責,而她只會在文件遞到面前時簽名,不會處理金錢細節。
她語氣堅決指出:
- 「我無收過276萬。」
- 「無拍電影點會收錢?」
- 「係你哋假設我收咗。」
她明確否認控方暗示她財務周轉不靈,表示自己一直靠工作收入,不會無故收取不屬於她的錢。

指電影不存在:何來欠片酬?
控方指她尚欠多部電影未拍,當中包括已收取預付款的四部片約。然而張柏芝直斥說法失實,並反問:「唔係我嘅email,點解要問我?唔通佢哋話有九部我就要拍九部?」
她進一步解釋,一套電影涉及劇本、導演、服裝與整體製作團隊,未曾達成基本要求,根本不能說她拒拍。

支票顯示款項曾兌現 張柏芝:我從無接觸帳目
控方提出2012年一張寫給新亞洲的276萬元支票曾經兌現,質疑是否最終流入她手中。張柏芝強調:「我從來唔處理數字,你要問Emily。」
她不認同控方指她私下收款,並再次否認任何相關指控。
反擊「票房失利」指控:傳媒唔係法庭
庭上控方提及她有電影票房欠佳,她即時反擊:「傳媒話唔好就係唔好?我阿媽覺得好好!」
她質問控方為何以傳媒評論作為判斷標準:「法庭要講真相,唔係講傳媒意見。」
她的語氣激動,引起全場注意。
簽名不一致被質疑 張柏芝:娛樂圈邊有人得一種簽名?
控方質疑她簽名不同,暗示合約簽署可信度存疑。張柏芝直言:「我有好多簽名唔一樣,粉絲簽名一個,電影合約一個,學校一個。」
她指若簽名時被孩子打斷,自然會停頓,屬正常情況。
否認失聯:Samuel先消失
控方指她曾與Samuel失聯,張柏芝反駁:「係佢人間消失。」
她強調自己一直願意溝通,但多項片約資料從未清晰交代。
完成作供後表現輕鬆
在律師完成盤問後,法官准許張柏芝離開。她即露出輕鬆神情,並向法官鞠躬致謝。離開法庭時,她點頭回應記者提問,然後登車離開並拉上車簾。
整場審訊火花不斷,控辯雙方對片約與金流各執一詞。張柏芝全程否認收款,並質疑多部電影的真實性。案件仍在審理,而外界亦密切關注判決會否影響她的演藝事業與商業合作。